某公司与国外某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棉织品的交易,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2 500件,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每件25美元CIF纽约,信用证金额为62 500美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依信用证的规定装货时,多装了105件。问:(1)根据信用证的规定

admin2009-11-01  41

问题 某公司与国外某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棉织品的交易,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2 500件,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每件25美元CIF纽约,信用证金额为62 500美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依信用证的规定装货时,多装了105件。问:(1)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可收回多少货款?为什么?(2)《公约》对交货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选项

答案(1)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凭证可收回62 500美元。因为当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有一定伸缩幅度时,出口商品的总金额也不存在伸缩的幅度,因此,我方只能按信用证规定的总金额收回货款。(2)根据《公约》的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依本案,卖方多交的105件货物,买方可以全部拒收,也可以收取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付款,款项可以通过汇付或托收方式收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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