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汽车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汽车卖给了丙。丙取得汽车后,与甲因该汽车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汽车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2-08-15  42

问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汽车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汽车卖给了丙。丙取得汽车后,与甲因该汽车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汽车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丙不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为该汽车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汽车
D、丙能否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答案C

解析 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汽车,质权并未设立;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汽车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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