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正在街上乘摩托车行走,巡警认为其有犯罪嫌疑,出示证件后,当场对其盘问、检查后,认为王某所乘摩托车有可能是赃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王某正在街上乘摩托车行走,巡警认为其有犯罪嫌疑,出示证件后,当场对其盘问、检查后,认为王某所乘摩托车有可能是赃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2-20
24
问题
王某正在街上乘摩托车行走,巡警认为其有犯罪嫌疑,出示证件后,当场对其盘问、检查后,认为王某所乘摩托车有可能是赃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可以将王某带到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继续盘问
B、若带至公安机关盘问,一般不超过12小时
C、若带至公安机关盘问,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到24小时
D、公安机关采取的此措施属于行政措施
答案
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的留置权。解题的重点是将其与强制措施中的拘传相区别。
《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到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到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A选项,根据上述规定,警察认为王某所乘摩托车有可能是赃物,属于第1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况,可以将其带到公安机关对其继续盘问,但必须经该公安机关批准。所以A选项错误。
关于带至公安机关盘问的时限问题,应特别注意其与拘传措施的区别。根据第2款的规定,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到48小时,B选项、C选项中的12小时和24小时均是错误的。一次拘传的时间才是不得超过12小时。B选项和C选项错误。
D选项,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措施共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留置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处置方法。其目的是为了核查有关人员的身份,初步查明是否存在违法或犯罪事实。因此,留置是公安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D选项正确。
考生在复习时,应着重区分拘传与留置在性质、有权适用的机关、对象、时间及期限方面的不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6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张某没有将桑塔纳轿车改变用途的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05年4月1日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自己所有的桑塔纳轿车投保了财产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限1年。投保时张某告知保险公司轿车的用途是家庭自用代步工具。不久张某的妻子王某下岗,自2005年6月1日开始,王某使用该车进行出租车营运服务,张某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2005年8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丙银行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汇票金额为50万元,付款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作为预付货款。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资金足额注入丙银行,丙银
周某聚众扰乱某高校的秩序,致使该高校无法开展正常的教研活动,影响恶劣,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同时,周某强行进入正在进行中超联赛的足球场内,又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对这两项治安处罚,该如何执行?()
甲市某制药公司生产了大批某种药品,并销往乙市。乙市卫生局在例行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内很多成分不符合卫生标准,乙市卫生局准备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制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制药公司所在的甲市卫生局得知此事后,认为此案应由该局管辖,乙市卫生局无权处理。因此两地卫
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允许刘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期间,下列表述中准确无误的2是:()如果刘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甲,乙、丙3人合谋,一天晚上在距村庄较远的集体龟塘里,投入自制的土炸弹3枚,将鱼炸死或炸昏,捕获鲜鱼1500余斤,卖得1300余元,3人均分。甲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
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为了增加合伙企业的资金实力,甲、乙、丙想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关于合伙人的资格问题,说法正确的是:合伙人乙欠戊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因此,乙与戊协商了几个解决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A.透明血栓B.白色血栓C.混合性血栓D.红色血栓下肢深静脉内延续性血栓的尾部是
关于CT准直器的叙述,错误的是
检查外源性凝血活性的实验是( )。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的能力表现为( )。
根据《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必须进行现场灌浆试验的有()。
《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对于鲜活类货物而言为14天。( )
在弹性预算法编制过程中,业务量变动范围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
快速映射是指在短暂接触新单词后()。
下列不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四行二局”中“四行”的是()
ABecauseanelementaryschoolgirlwhoisproudofherathleticBabilitymayfaceanCadjustmentbythetimeDsheentershighs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