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的性质是( )

admin2008-06-12  26

问题 仓单的性质是(   )

选项 A、物权证券
B、有价证券
C、文义证券
D、委付证券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378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仓单,是仓储合同的保管人于接受存活人交付的仓储物时填发给存货人的收据,仓单既是保管人收货的证明,又是存货人提取货物的有效凭证。
有价证券是设定并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证券。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代表的财产权利不可分,其权利的行使或处分须有证券的占有或移转。仓单是表示仓储合同的债权的,仓单上所载明的仓储物的返还请求权与仓单是不可分离的,因此仓单为有价证券。
仓单上所载仓储物的移转,必须移转仓单始生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故仓单为物权凭证。仓单的记载事项决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须依仓单上的记载主张权利义务,仓单的善意取得人依仓单上所记载的文义取得权利,保管人不能以仓单上未记载的事项以其对于前权利入的抗辩对抗之,故仓单为文义证券。仓单是保管人自己填发的,由自己负担给付的义务,而不是委托他人负担给付的义务,所以仓单是自付证券,不是委付证券,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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