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阅读《木兰诗》的教学实录片段,回答问题。 师:《木兰诗》是我国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木兰诗》的叙事技巧。首先,这首诗歌在叙事上布局巧妙、详略得当,哪位同学能说一下体现在哪里? 生:这首诗写木兰从军,主要是突出木兰这个传奇女性
阅读《木兰诗》的教学实录片段,回答问题。 师:《木兰诗》是我国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木兰诗》的叙事技巧。首先,这首诗歌在叙事上布局巧妙、详略得当,哪位同学能说一下体现在哪里? 生:这首诗写木兰从军,主要是突出木兰这个传奇女性
admin
2015-11-25
43
问题
阅读《木兰诗》的教学实录片段,回答问题。
师:《木兰诗》是我国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木兰诗》的叙事技巧。首先,这首诗歌在叙事上布局巧妙、详略得当,哪位同学能说一下体现在哪里?
生:这首诗写木兰从军,主要是突出木兰这个传奇女性的形象,重点并不在于战争本身,所以木兰回家后的情形花了大力气去写,而战争场面只用了“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二十个字一笔带过。
师:说得非常好!同时,这首诗用了复沓的手法,使得行文回环往复,有着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谁能给大家举个例子呢?
生:“旦辞爷娘去”和“旦辞黄河去”内容上其实是重复的,只是写了木兰行程的向前推移,完全可以简化描写,但这里却用了完全重复的句式写了出来,为的是突出木兰“不闻爷娘唤女声”时内心对父母的思念,同时渲染旅途的艰险。
师:分析得非常到位。这首诗综合运用了对偶、排比、顶针、夸张、互文、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哪位同学来给大家举出运用修辞的例子呢?
生:“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用了对偶和互文的修辞方法;“壮士十年归。归来见天子”用了顶针的修辞方法;“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用了排比和互文的修辞方法。
师:非常棒!
问题:这段课堂实录展示的是教师对什么知识的讲解?你认为讲解得好不好?请陈述理由。
选项
答案
这段课堂实录展示的是教师对课文叙事手法的讲解过程,我认为这种以提问进行讲解的方式十分可取。教师先归纳出了该篇课文的主要叙事手法,目标清晰地向学生提问,让学生根据教师的提示到课文中寻找答案。这可以锻炼学生有针对性地阅读诗歌或者文章的能力,既可以清晰准确地把课文的叙事手法传达给学生,又可以激发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加深学生对修辞手法的理解。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y84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学语文题库教师公开招聘分类
0
中学语文
教师公开招聘
相关试题推荐
当代外语教学法发展的趋势表明,教学法的研究重心正从“怎样学”向“怎样教”转移。
AfewdaysagoIaskedmysons’govemess(女家庭教师)Juliatocomeintomystudy.“Beseated,Julia,”Isaid,“Lettlssettleouraccounts.I
在听说法中,对话是语言教学的主要方式,()是听说法教学的核心。
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是建立在学生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文化意识等素养整体发展的基础上。
教育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表现在()。
高中学生应该掌握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功能和话题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词汇部分的学习,根据语言知识目标七级的标准,学生应学会使用()个单词和()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
英语课程资源的核心部分是()。
元剧四大家是指关汉卿、马致远、郑光祖和汤显祖。()
雕栏玉砌应犹在,______。问君能有几多愁?______。(李煜《虞美人》)
跟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现代汉语在语音方面有四个特点,即没有复辅音;_______;音节整齐简洁;_______。
随机试题
政策问题发生在社会公共领域,一般都影响到国家或某一地区的大多数人,与多数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这表现的是政策问题的()
A、>2000mlB、>2500mlC、<1500mlD、1500mlE、500ml肾盂肾炎每日入液量()
女,18岁。近2个月来咳嗽,以干咳为主,夜间明显,无发热、盗汗,先后用“三代头孢”“阿奇霉素”抗感染治疗无效。查体:体温36.5℃,咽稍红,双肺未闻及干、湿性啰音。胸部x线正常。为明确诊断行PPD试验,其结果判定的依据是()
关于蛋白质二级结构的叙述正确的是()
精神系统常见疾病有癫痫、帕金森病、痴呆、焦虑症、抑郁症和失眠症。抑郁障碍是一种常见的心境障碍,可由各种原因引起,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且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如育龄期妇女患有癫痫,则首选的药物是()。
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下列哪些表述正确的有()。
婴幼儿呼吸方式的特点是()。
公安机关依法对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给予处罚。()
对某农村家庭的调查显示,电冰箱拥有率为49%,电视机拥有率为85%,洗衣机拥有率为44%,至少有两种电器的占63%,三种电器齐全的占25%,则一种电器都没有的2比例为().
不对其他物体产生作用的物体运动是不可能存在的。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达了上述断定的含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