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目前调整班轮输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关于该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目前调整班轮输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关于该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3-07-02
26
问题
目前调整班轮输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关于该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我国是这三个公约的成员国,而且我国关于班轮运输的法律也以这三个公约为基础
B、《维斯比规则》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
C、《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提单对予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并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
D、《汉堡规则》的全称为《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答案
B,C
解析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是调整班轮运输的主要的国际公约,我国未参加上述任何一个公约,但我国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是以这三个公约为基础制定的。《维斯比规则》全称为1968年《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该规则的主要内容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堆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并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海牙规则》仅适用在缔约国签发的提单,《维斯比规则》将其扩大为:(1)提单在缔约国签发;(2)从一个缔约国的港口起运; (3)提单中列有首要条款,即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该公约。《汉堡规则》的全称为《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于1992年生效,《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是《维斯比规则》的全称。综上可以看出,A、D两项错误,B、C两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x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甲承租乙的房屋后,伪造身份证与房产证交与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不知有假,为其售房给不知情的丙,甲获款30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甲国欲派遣一名武官到乙国赴任。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于该武官的人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公司是甲国的公司,B公司是中国广外I的一家公司,B公司生产烟花爆竹。A公司向B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在国内销售。后来,甲国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伤。C在甲国法院以B公司为被告提出侵权之诉,要求B公司赔偿其损失若干元
乙国与甲国航天企业达成协议,由甲国发射乙国研制的“星球一号”卫星。因发射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甲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甲乙两国均为《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约翰在甲国出生,甲国实行血统主义,约翰的父母均为实行出生地主义的乙国公民,约翰在丙国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了出口一笔货物至我国的合同,后以自己无行为能力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我国该公司遂诉至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对该案如何处理?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随机试题
围绕所有制结构的调整问题,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设想的是()
《合同法》第3条规定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最能体现合同法基本原则中的_______。
产生X线必备条件中,不包括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主要说明的阴阳关系是
诊断肾癌最可靠的影像学检查方法是
一个反馈放大电路的、环路增益,试求基本放大电路的放大倍数和闭环放大倍数为()。
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取得B公司持有C公司60%股份,并能够控制C公司,另支付相关费用50万元。A公司和B公司协议中规定,若C公司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A公司还需付给B公司2000万元。A公司估计C公司2009
下列要求陈述中,比较好的是()。
函数f(x)=(x-x3)sinπx的可去间断点的个数为
IntheUnitedStatesandCanada,aprom,shortforpromenade,isaformaldance,orgettingtogetherofhighschoolstudents.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