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5-06-28  26

问题 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九章律》是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B、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直以三法司为主体
C、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宋刑统》中
D、唐律五刑二十等中,不包括“加役流”这种流刑

答案D

解析 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是《秦律》,而不是《九章律》。因此,A项表述错误。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般以三法司为主体,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则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但有一个朝代是一个例外,那就是元朝,因为元朝取消了大理寺的设置,故没有完整的“三法司”制度。所以B项表述过于绝对,因此是错误的。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而不是《宋刑统》中。所谓“违契不偿”,是指对“负债”,违反契约而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关“违契不偿”的规定属于民事规范的范畴,规定在《唐律疏议.杂律》中。可见,C项表述错误。唐律五刑分为二十等,其中,笞刑、杖刑和徒刑各为五等,流刑三等(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不包括加役流(流三千里并劳役二年),死刑二等。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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