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15题)
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15题)
admin
2018-06-29
31
问题
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15题)
选项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承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A选项,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只有符合承诺的所有要件时,才排除犯罪的成立,承诺者虽然对被侵害的个人法益具有处分权限,但存在一定的限度。一般认为,对于生命法益的承诺是无效的。所以,对于被害人承诺的安乐死,我国刑法理论仍然认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故A选项错误。
B选项,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甲捅乙数刀,能够认识到对方伤害的必然性,也能够认识到对方的死亡的可能性,甲如果事前对乙的死亡没有明确的追求,则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故B选项正确。
C选项,乙承诺的法益的内容不仅包括健康,还包括法益的最终转移目标,甲欺骗乙,使得乙处分法益的内容实际上与乙的承诺内容不同,属于法益错误,被害人承诺无效,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故C选项错误。
D选项,依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故甲摘取未成年人乙的器官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w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l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
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第54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52题)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问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年卷二第43题)
甲得知乙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乙说:“我的表弟丙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乙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甲家,甲与丙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丙做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卷二第13题)
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第16题)
随机试题
A.气化作用B.防御作用C.固摄作用D.推动作用精、气、血、津液各自的新陈代谢及相互转化的作用称
A、治疗小儿泄泻、腹痛、厌食、斜颈B、疳证、婴儿泄泻及脾胃虚弱的患儿C、治疗脑瘫后遗症D、疳证、厌食E、肺炎喘嗽、哮喘、腹痛、遗尿刺四缝疗法主要用于
某沿海城市A拟出让市郊区山脚一块面积38公顷的土地,原土地所有人为Y村。出让的土地用途为豪华别墅区。最终,B市注册资金100万元的Z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6年4月取得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规划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为了获得后续资金,Z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利润汇出税可能会使境外投资人股权投资成本增加,影响()。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备案。
______是指人获得和掌握概念的心理过程,即获得和掌握被认知事物______的过程。
材料:小美很喜欢唱歌,从小就希望自己在音乐方面有所成就。在她还没有确定是否报考音乐学院前,她在众人面前能很好地展示自己的歌声,她确定报考音乐学院后,学习更加勤奋努力,希望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是在音乐学院的专业课面试过程中,由于她极度渴望有完美的表现
商标淡化,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行为。商标淡化包括以下几种形式:①割裂(模糊),指无权使用人将驰名商标用于其他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割裂该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联系;②
解释程序的功能是
对表SC(学号c(8),课程号c(2),成绩N(3),备注c(20)),可以插入的记录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