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15题)

admin2018-06-29  31

问题 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15题)

选项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承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A选项,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只有符合承诺的所有要件时,才排除犯罪的成立,承诺者虽然对被侵害的个人法益具有处分权限,但存在一定的限度。一般认为,对于生命法益的承诺是无效的。所以,对于被害人承诺的安乐死,我国刑法理论仍然认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故A选项错误。
    B选项,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甲捅乙数刀,能够认识到对方伤害的必然性,也能够认识到对方的死亡的可能性,甲如果事前对乙的死亡没有明确的追求,则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故B选项正确。
    C选项,乙承诺的法益的内容不仅包括健康,还包括法益的最终转移目标,甲欺骗乙,使得乙处分法益的内容实际上与乙的承诺内容不同,属于法益错误,被害人承诺无效,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故C选项错误。
    D选项,依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故甲摘取未成年人乙的器官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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