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4-02-27
29
问题
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属于物证
B、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C、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D、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答案
4
解析
选项A正确,因为物证是指以其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选项B正确,因为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选项 C错误,因为录像带同属于物证。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所以D项正确,因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综上,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v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郑良县拟新建一造纸厂,因建成后的造纸厂将排除有机毒液,排放时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造纸厂筹建人员中有人建议先征得县环保部门同意,有人则认为“此造纸厂的建没已征得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没有必要再通过环保部门认可”。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新造纸厂开工建设过程中,
下列关于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叙述中,错误的有哪几项?( )
张某在地下通道被人殴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没有立案,张某不服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请问: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应当在多少日内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如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
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非政府国际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律师保守委托人秘密义务的例外情形的是:()
甲食品有限公司是香港商人李某在山东济南投资兴办的外资企业。李某同时还在济南市投资了另外一家经营啤酒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6年因该啤酒企业需要进一套机器设备,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银行同意贷款,但要求该企业提供担保。于是李某将其在甲公司中的全部股份
甲县造纸厂、纺织厂和印染厂都属于污水排放单位,但都符合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这三家企业排放的污水流到乙县把一家农民的稻田和鱼塘污染,造成了损失5000元。经专家鉴定,三家企业排放的废水确实不超标,分别流入农田不会侵害生物,但三种废水合流在一起起了化学反应就变
对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一/2010年第15题)
随机试题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冯:
Thereisnoneed______.Hewon’tshowup.
(2007)根据斯蒂芬一玻尔兹曼定律,面积为2m2、温度为300℃的黑体表面的辐射力为()W/m2。
合同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时,原合同法律效力( )。
经纬仪的使用包括()等操作步骤。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起自动失效。
心理学对特质的研究表明,()是与成功的领导者一致相关的。
学校中的“三风”是指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学校文化的重要构成,就其课程类型而言,它主要属于()。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TheancestorsoftheEnglishar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