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26日13时过后,某钢瓶检测站站长指挥6名职工将1只400L的待检测的环氧乙烷钢瓶滚到作业现场进行残液处理工件。几名工人将瓶阀门打开后发现没有余气和残液流出,就把阀门卸下之后,但依旧没有残液和余气流出,随即将阀门重新装上并关好。再将环乙钢瓶底

admin2013-01-05  49

问题 1996年7月26日13时过后,某钢瓶检测站站长指挥6名职工将1只400L的待检测的环氧乙烷钢瓶滚到作业现场进行残液处理工件。几名工人将瓶阀门打开后发现没有余气和残液流出,就把阀门卸下之后,但依旧没有残液和余气流出,随即将阀门重新装上并关好。再将环乙钢瓶底部的一只易熔塞座螺栓旋松后,立即听到有“滋波”的漏气声,随后工人们离开现场去忙其他工作了。下午15时20分左右,检测站作业现场环氧乙烷钢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正在作业现场的4名工人受伤,伤者立即被送到市一院、二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有3人先后在6天内陆续死亡。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出7辆消防车、45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扑救抢险工作。爆炸导致站内厂房和围墙大部分倒塌,并造成周围一部分民宅门窗玻璃不同程度损坏。
   问题:
如何划分责任和处理该爆炸事件的?

选项

答案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1) 该钢瓶检验站站长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 该钢瓶检验站法定代表人是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开除公职处理。 (3) 该站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应对该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质监部门吊销其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书,不准再从事气瓶充装、检测、管理工作。 (4) 该区燃料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区物资局对挂靠的单位安全工作不闻不问,疏于管理,区燃料公司应对该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记过处分;区物资局对下属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不力,应对该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原物资局副局长现经贸局副局长行政警告处分。 (5) 市质监局对钢瓶检验站虽在核发和换发许可证过程中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但平时缺乏日常的安全监察,应对该起事故负一定责任,建议市质监局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立即报请省质监局吊销钢瓶检测站检验许可证。 (6) 区政府、乡政府疏于管理,应对该起事故负一定责任,建议区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7) 导致事故的3名职工无知操作,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3人已死亡,不再予以追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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