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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3-04-25
28
问题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
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侵犯持票人利
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答案
B,C,D
解析
《票据法》第81条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89条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票据无因性原则是指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存在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本题中,熊某所持的支票是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该支票既不存在对物的抗辩,也不存在对人的抗辩。作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当日足额付款。选项B、C、D的说法均可以成立,是本题的正确答案。至于选项A的说法,就本题所给信息并不构成对熊某人格尊严的侵犯。《票据法》第92条规定:“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依据该条规定,付款人付款应进行身份等事项的必要核实,否则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情况下,并不能免除其票据法上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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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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