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某晚蒙面持刀抢劫某妇女的钱包,过了几日,发现被害人是自己朋友的妻子,遂将钱包归还被害人,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甲的行为是( )。
甲某晚蒙面持刀抢劫某妇女的钱包,过了几日,发现被害人是自己朋友的妻子,遂将钱包归还被害人,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甲的行为是( )。
admin
2009-02-15
23
问题
甲某晚蒙面持刀抢劫某妇女的钱包,过了几日,发现被害人是自己朋友的妻子,遂将钱包归还被害人,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甲的行为是( )。
选项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答案
4
解析
(1)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区分抢劫罪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①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实施行为是否抢到财物为既遂的标准;②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条文所规定的8个加重情节之一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均为犯罪既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k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冉某系法院书记员,因不满所在单位对其违纪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于2006年1月的某一天早上,偷偷在法院大门、各电梯口张贴写有该院领导存在经济问题的纸条。经查,冉某所写内容均为捏造,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冉某所在法院对冉某提起公诉。冉某申请法院全体回避。对此,下列说
甲、乙、丙3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甲如果要退伙,应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杨某欲出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张律师进行咨询,张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大河公司是一家股份公司,但是还没有上市,其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对其说法正确的是()。
程某系鸿星公司员工,上班路上被闯红灯的摩托车撞伤,住院治疗后身体留下残疾。鸿星公司认为程某的身体状况已不适合从事原工作,遂解除与程某的劳动合同。程某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鸿星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
中国A公司从甲国进口一批服装,与国内从事远洋运输的B公司签订海运合同,并投保了平安险。运输途中轮船遭遇风暴,为了船与货的安全,船长决定抛弃了另一货主C公司的部分货物。风暴中A公司的服装也因海水浸泡遭受一定损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徐恒与孙晓2002年结婚后,孙晓患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2003年徐恒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孙晓的母亲代霞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双方尝试调解,但最终未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有关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10年届满时,公司依法解散。公司在15日内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应该是:
王某(女)与明某(2001年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他们当时都跟随王某和明某生活。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
随机试题
外伤性白内障手术不正确的是
城市污水处理采用一级处理时,通常其工艺流程为()。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导游人员张某在2010年带团当中,一次因未打接待社社旗被扣2分,一次在带团中向游客兜售土特产被扣6分。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
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在于它()。
下列属于宏观调控措施的有()。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5年7月,D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重点网络媒体首页页面广告297207条次,涉嫌违法广告594条次,广告涉嫌违法率0.20%,比6月下降0.07个百分点。2015年7月广告涉嫌违法量居前十位的商品、服务类别中,
王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王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王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电脑送给朋友,一台留给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而被单位开除,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洋务运动的失败很大程度归结于这一运动一开始具有的封建性。下列对洋务运动封建性理解正确的有
Relationsbetweenthetwocountrieshave______sincetheagreementwassign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