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 )3。(2013一法专一15)
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 )3。(2013一法专一15)
admin
2021-10-25
26
问题
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 )3。(2013一法专一15)
选项
A、魏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魏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魏某与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
B
解析
民法典总则编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规定是属于滥用代理权中的通谋代理,应当由恶意串通的代理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魏某与乙公司串通对甲造成损害,因此,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k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有()(2011年一专一第41题)
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入“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2015年一法专一第7题)
某童星15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2012年—专一第22题)
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是()(2016年一专一第23题)
我国刑法规定,应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2019年一专一第44题,2019年一法专一第24题)
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2014年一专一第56题)
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示,将一名“不听话”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年一专一第15题)
甲厂是一家生产酒瓶的企业法人,乙酒厂经常从甲厂进购啤酒瓶以生产瓶装啤酒。一次,乙厂要求甲厂提供大量酒瓶,并签订合同约定:甲厂提供啤酒瓶后,乙厂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厂为了组织生产原料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若干,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厂仅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请分析: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登记”和“交付”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84条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何为“关联关系”?
随机试题
心的正常起搏点是()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符合()等条件。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有关规定,监理机构可采用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重要部位至少取样()组。
Wales’scapitalis______;Edinburghisthecapitalof______.
It’sveryinterestingtonotewherethedebateaboutdiversity(多样化)istakingplace.Itistakingplaceprimarilyinpoliticalc
Theenergycrisis,whichisbeingfeltaroundtheworld,hasdramatizedhowthecarelessuseoftheearth’sresourceshasbrough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以下关于信息库(Repository)的叙述中,最恰当的是(6);(7)不是信息库所包含的内容。
TheHappinessEffectThenexttimeyougettheflu,therewillalmostcertainlybesomeoneyoucanblameforyourpain.Th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