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单项选择第26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是( )。

admin2013-01-10  34

问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26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是(     )。

选项 A、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半年
B、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
C、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3年
D、劳动关系存续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问题。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同时,针对拖欠工资等现实问题,出于维系现有劳动关系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虑,又规定了特别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综合以上规定,劳动者与雇主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正确选项为D,其他都是干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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