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李四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张三方送货,张三与王五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20万元的水果一车。王五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李四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王五多次与李四交涉

admin2013-08-14  37

问题 张三、李四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张三方送货,张三与王五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20万元的水果一车。王五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李四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王五多次与李四交涉无果,发现水果腐烂迅速扩大,当即决定以15万元价格将水果就地处理。下列选项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张三方承担
B、水果价值减少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C、王五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李四要求偿付
D、王五为就地处理水果的费用应向张三方要求偿付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自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上述规定看,李四有权拒绝接受该水果,所以风险由出卖人张三承担,故B项错误。作为承运人,对因为不可抗力和货物的自身性质导致的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五就地处理水果的行为,完全是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该费用应当由张三承担。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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