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

admin2018-04-04  105

问题 三法司

选项

答案三法司是明清时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个司法机关的合称。该制度起源于唐代的三司推事。唐代对于大案、要案,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为“三司推事”。明清两代遂以刑部、都察院与大理寺为三法司,其职权划分是:遇有大狱发生,由刑部负责审理,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驳正,称为“三司会审”,由皇帝最后裁夺。三法司的设立,意味着完备的司法体系的建立。这一制度在1906年被清政府废除。

解析 此题考查明清司法机构。答案中应当指出这一制度的具体内涵、简史以及其所标志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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