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5年3月8日由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2009年8月8日A公司获准发行lO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8月31日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股本总

admin2014-04-02  28

问题 A公司于2005年3月8日由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2009年8月8日A公司获准发行lO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8月31日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在20l2年1月决定发行可转换债券,A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相关资料如下:

(2)本次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5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是8年,利率为10%。
(3)A公司在2008年曾发行1年期债券5000万元,3年期债券5000万元,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已将到期债券全部清偿。已知A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140000万元。
(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个月后可以由股东行使转股权。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公司经过一系列的改正,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在2010年10月,由于公司的运营状况良好,股东收益颇丰,股东大会决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可以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并对转股价格修正方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占股份数为30000万元,同意进行债转股的股东为20000万元,其中包括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lO0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前次发行的未到期的债券是否构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障碍?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障碍。根据规定,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公司债券余额为50000+5000=55000(万元),而净资产额的40%为140000×40%=56000(万元),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所以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障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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