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并销售甲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6月有关涉税资料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合计收取113 000元,款项已收到。 (2)销售甲产品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200 000元,

admin2020-10-09  29

问题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并销售甲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6月有关涉税资料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合计收取113 000元,款项已收到。
    (2)销售甲产品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200 000元,税款26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0 000元。
    (3)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5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将自产甲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00 000元,对外不含税售价为120 000元。
    (5)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法),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给一般纳税人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正确处理为(          )。

选项 A、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B、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D、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答案A

解析 企业销售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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