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如果发现有以下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

admin2023-02-02  35

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如果发现有以下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

选项 A、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B、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C、罪犯正在怀孕的
D、罪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因此ABC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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