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何某因贩卖注水猪肉被工商机关处以300元的罚款,限期15日内缴纳。8月25日何某到工商机关缴纳罚款时,被告知因其未按时缴纳,依法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6元,共计336元。那么,关于300元的罚款与36元的罚款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2-12-29  63

问题 2010年8月6日,何某因贩卖注水猪肉被工商机关处以300元的罚款,限期15日内缴纳。8月25日何某到工商机关缴纳罚款时,被告知因其未按时缴纳,依法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6元,共计336元。那么,关于300元的罚款与36元的罚款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300元罚款是行政处罚
B、36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
C、都是行政处罚
D、都不是行政处罚

答案A

解析 执行罚属于强制执行的范畴,即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按义务人拖延履行职责的期限,按日科以义务人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的一种强制执行方法。本案中,300元的罚款为行政处罚,而36元的滞纳金则为执行罚,属于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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