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度开发建设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与本市乙企业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将办公楼销售给乙企业,销售金额共计3000万元。合同载明,乙企业向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货币资金2500万元,另将一块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

admin2016-01-13  24

问题 位于某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度开发建设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与本市乙企业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将办公楼销售给乙企业,销售金额共计3000万元。合同载明,乙企业向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货币资金2500万元,另将一块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土地价款800万元、契税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6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未包括印花税)、销售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属于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的年利息,约定利率10%,银行同期利率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160万元。
    乙企业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抵债取得,抵债时作价300万元并发生相关税费10万元。
    (注: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甲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准予扣除项目”合计(    )万元。

选项 A、1605
B、1689.8
C、1701
D、1702.5

答案C

解析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00+40=840(万元),开发成本为360万元,开发费用=(840+360)×8%=96(万元),税金=3000×5%×(1+7%+3%)=165(万元),加计扣除=(840+360)×20%=240。扣除项目合计=840+360+96+165+240=17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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