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6000吨,将其中3000吨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40万元(不含增值税);将其余3000吨连续加工洗选煤,销售洗选煤1200吨,取得销售收入20万元(不含增值税),当地洗选煤折算率

admin2016-06-05  36

问题 某煤矿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6000吨,将其中3000吨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40万元(不含增值税);将其余3000吨连续加工洗选煤,销售洗选煤1200吨,取得销售收入20万元(不含增值税),当地洗选煤折算率85%;
  (2)采煤过程中开采天然气10万立方米,销售了8万立方米,价税合并收入金额16万元;将其余2万立方米按照零售价与服装厂等值换取一批劳保工作服,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当期外购采煤机械发生进项税9万元;外购一辆小卡车专用于职工食堂采买食品,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增值税1.36万元;外购一辆小汽车专用于销售部联系业务,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增值税1.36万元;
  (4)转让一套使用了8年的旧设备,价税合并收取3.2万元(该企业未放弃减税)。
  (假定上述需要认证的票据均经过了认证,该企业煤炭资源税税率8%,天然气统一税率为6%,该企业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0.4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应纳的资源税;
  (2)该企业增值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该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
  (4)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

选项

答案(1)应纳资源税=(40+20×85%)×8%=4.56.(万元)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2)增值税进项税 工作服:16/8×2/(1+17%) ×17%=0.58(万元) 采煤机械9万元;销售部业务用车1.36万元 职工食堂专用卡车专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0.58+9+1.36+0.4=10.94+0.4=11.34(万元) (3)该企业销售原煤、洗选煤的增值税销项税=(40+20)×17%=10.2(万元) 原煤和洗选煤增值税税率为17% 该企业销售天然气的增值税销项税=16/8×(8+2)/(1+13%)×13%=2.3(万元) 天然气适用13%的低税率 该企业增值税销项税合计=10.2+2.3=12.5(万元) (4)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 销售旧设备应纳增值税=3.2÷(1+3%)×2%=0.06(万元) 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不是销项税,需直接计入应纳税额 应纳增值税=12.5—11.34+0.06=1.2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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