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2006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2006年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7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

admin2009-05-14  30

问题 2006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年。2006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2006年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7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萧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007年4月,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6年3月1日设立
B、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6年4月1日设立
C、刘某与萧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
D、村委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查了承包经营权。所谓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组织按照承包合同,以承包方式,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自然资源享有的经营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物权法》第12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选项A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我国《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为准的,并不需要像所有权一样以登记设立,而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只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方式。本题中,2006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生效承包经营权就设立了。刘某4月1日进行登记并不是承包经营权设立的依据,而县政府2006年4月15日,向刘某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只是确认了刘某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是错误的。选项B涉及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我国《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刘某与萧某将双方承包的土地进行了对换,虽然并没有向县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但是已经生效,只是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131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村委会改选后,新的村委会主任为了重新分配土地而将刘某的土地收回,并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因此,村委会无权收回刘某承包的土地,也不能够以给刘某补偿而收回土地。据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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