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何种情况下,法院依合同法应认定合同有效?( )
下列何种情况下,法院依合同法应认定合同有效?( )
admin
2013-09-26
34
问题
下列何种情况下,法院依合同法应认定合同有效?( )
选项
A、某电脑公司甲销售1000台电视机给乙公司,后乙公司发现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电视机的业务,即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B、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权以公司的名义向不知情的某钟表厂购买了一批名贵手表,总计货款12万元,公司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C、甲将其手表放在乙处保存,乙擅将手表卖予丙,,甲并不知此情况,在10天后表示将手表赠与乙,后甲知晓乙在此之前擅自卖出手表,遂请求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D、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由乙在市中心制作某邪教的宣传雕像,市民丙知晓后,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A项中甲乙之间买卖电视机的合同虽超越了甲的经营范围,但并未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故合法有效。因此,A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50条关于表见代表的规定,B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C项中乙无权处分甲的手表后,甲表示将手表赠与乙,虽甲此时不知乙无权处分行为的存在。但不影响乙取得手表的处分权,依法买卖合同有效,因此。C项正确。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不再是效力待定而是完全有效。不管甲是否赠与乙手表,乙将手表卖给他人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项中甲乙之间达成的在市中心制作某邪教的宣传雕像的合同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合同。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T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清华大学考研真题)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
简述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试述公司清算义务人及其法律责任。
试述公司的社会责任。
浅论公司清算组的法律地位。
学理上对票据行为一般有哪几种分类?它们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含义及其分类。[中财2012年研]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的要约不得撤销?
随机试题
国家支持、鼓励出版的重点出版物不包括()。
Studiesshowthatthe【C1】______whohasconsumedanamountofalcohol【C2】______thelimitisnomore【C3】______tohaveanautomobil
男性,36岁,因“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行双侧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术后第;2天突然出现面部麻木及手足搐搦,有关手足搐搦的处理,正确的是
当施工过程中对原施工图的变动在1/3以上,就需要()。
下列金融工具中,其职能主要是用于保值、投机的是()。
在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每处不超过12个字。植物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每个植物都具有全能性,整个植物体就是个松散的联合体,不像动物那样①_____________。所以,即使植物失去了大多数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种类中的主犯,表述不正确的是()。
“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在本质跟感觉相近的特性”的观点,是属于( )
下列情况表明出错处理功能有错误和缺陷的是______。
A、Itbringsaboutthegenerationgap.B、Itisverycarefulaboutpeople’sprivacy.C、Itliststhetelephonenumbersofyourfri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