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

admin2011-03-20  33

问题 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

选项 A、限制加重原则
B、并科原则
C、吸收原则
D、相加原则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本案同时涉及主刑和附加刑,刑法中只规定了“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一般认为对附加刑采用的原则是并科原则或相加原则,但由于刑法本身并未对各种附加刑分别作出相应规定,因此,这种说法实际上也是不确切的。但是,就本题而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吸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Sn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