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经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甲公司有一栋出租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至2015年1月1日,该办公楼的原价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均与会计处理相

admin2021-08-13  30

问题 甲公司经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甲公司有一栋出租的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至2015年1月1日,该办公楼的原价为40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均与会计处理相同。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800万元。假定2014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015年发生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为(    )。

选项 A、105万元
B、140万元
C、117万元
D、30万元

答案D

解析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对留存收益的影响=[3800-(4000-240)]×(1-25%)=30(万元)
分析:2015年1月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800万元,计税基础=4000-240=376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元。2015年1月1日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40
    贷:投资性房地产    40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盈余公积    3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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