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某商标使用权自2017年7月1日出租给乙公司,合同规定出租期限为3年,每月租金收入100万元,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2017年7月31日收到当月的租金及增值税合计106万元(可抵扣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已办理入账手续。该商标权每

admin2018-12-20  30

问题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某商标使用权自2017年7月1日出租给乙公司,合同规定出租期限为3年,每月租金收入100万元,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2017年7月31日收到当月的租金及增值税合计106万元(可抵扣增值税税额为6万元),已办理入账手续。该商标权每月的摊销额为50万元,未发生其他相关费用。甲公司该商标权影响2017年7月份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100
B、50
C、56
D、106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6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
    贷:累计摊销        50
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100-50=5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MO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