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证监会起草了《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其调整的原因不包括( )。

admin2019-09-24  7

问题 2017年,证监会起草了《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其调整的原因不包括(        )。

选项 A、保本基金可能使市场投资者形成产品绝对保本的“刚性兑付”预期,不利于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B、国外均采用避险策略基金的说法
C、存在将低等级信用债纳入稳健资产投资范围、剩余期限错配、风险资产放大倍数过高等情况
D、随着保本基金规模快速膨胀,潜在的风险损失可能危及基金公司体系,最终损害持有人利益

答案B

解析 20l 7年1月24日,证监会起草了《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3号),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调整的原因主要有:(1)保本基金名称虽在字面含义上一定程度阐述了此类产品的机理,但可能使市场投资者形成产品绝对保本的“刚性兑付”预期,不利于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极端情形下,保本基金的投资者仍有可能亏损本金。(2)存续保本基金均采用了连带责任担保机制,且多数规定了担保方对基金管理人拥有无条件追索权条款。这样的保障机制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最终的可能风险损失,与基金公司的资本金制度不相匹配。(3)部分保本基金为提高收益率,投资运作不够稳健,存在将低等级信用债纳入稳健资产投资范围、剩余期限错配、风险资产放大倍数过高等情况,使得基金净值波动加剧,潜在一定风险。(4)随着保本基金规模快速膨胀,潜在的风险损失可能危及基金公司体系,最终损害持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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