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admin
2019-08-01
21
问题
(2013年真题)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
选项
A、应以教唆罪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罪的犯意表示
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教唆犯及其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此时教唆犯独立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者可罚性,却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因此,A、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单纯地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露出来的外部活动。只有犯意流露,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本题中甲教唆乙实施爆炸行为,已属于犯罪的实施行为,而非犯意表示,B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L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49条规定:_______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_______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_______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_______的除外。下列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的是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以下哪些选项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主体()
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公民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在于前者(),而后者()。
以下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属刑法的有()
拾得遗失物的构成条件包括()。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体现()
放火罪与失火罪的区别在于()。
随机试题
电路交换方式与虚电路交换方式的主要区别是()。
简述实现社会主义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关于邓小平理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患者,男,25岁。近3年有反复咳嗽、咳脓痰史,2天来症状加重,咯血伴发热入院,抗炎治疗后病情可暂时短期缓解。胸部X线片示支气管呈轨道征,最可能的诊断是
有关上颌窦瓦氏位标准片所见的叙述,错误的是
长上公司与艺海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长上公司按照仲裁条款向选定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下列关于该案仲裁庭的组成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处理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轮轨接触的交通工具是:
宋代诗人陆游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强调的是:
创建数据访问页时,应将“排序与分组”对话框中的“数据页大小”属性设置为一个什么值,才能提高数据访问页的性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