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化工厂取得排污许可证,向附近的河流排放污水,2009年7月6日,工厂排出的污水有害化学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村民小二黑的一只耕牛在此饮水后当天死亡。小二黑向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对此纠纷进行了处理。下面分析错误的有哪些?

admin2012-08-16  30

问题 前进化工厂取得排污许可证,向附近的河流排放污水,2009年7月6日,工厂排出的污水有害化学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村民小二黑的一只耕牛在此饮水后当天死亡。小二黑向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对此纠纷进行了处理。下面分析错误的有哪些?

选项 A、前进化工厂如果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则可以不向小二黑赔偿
B、本案中,小二黑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小二黑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2011年7月6日
D、对当地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小二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注意第2款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时提起的诉讼性质是民事诉讼(侵权之诉),被告是环境污染部门,而非行政诉讼。故D项错误。该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C项错误。环境责任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实行举证分配倒置,由被告对法定免责事由和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故A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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