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卷二真题试卷第24题)
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卷二真题试卷第24题)
admin
2017-03-07
33
问题
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卷二真题试卷第24题)
选项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来自原始出处的第一手材料,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通过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就叫传来证据。本题中的匕首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原始证据。凶此选项B错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即能否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案件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一个直接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就可以对案件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问接证据是指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题中,从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并不能就此判断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是谁杀了被害人(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因此该匕首只是间接证据。因此选项A和C错误。根据证据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本案中的匕首属于实物证据。综上可见,该匕首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因此,应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I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青云公司诉黑土公司支付工程款一案,黑土公司在判决生效以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工程款义务。青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黑土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执行担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基金服务机构和基金行业协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商标权人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三方约定,甲用自己的一套商铺出资,乙和丙各用100万元现金出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A有限责任公司。乙和丙按时履行了出资义务,但甲一直没有将商铺过户到公司名下。但A公司却实际上在甲的商铺中办公。后甲在股市遭受损失,无奈将商铺以100万价格卖给丁
假设A国分解为两个新的国家B和C,甲国立即向B国发表了照会表示对B国的承认,乙国与B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丙国与B国共同参加了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条约,丁国在B国建立了一个商务机构。根据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刘法官于2010年4月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退休,在2011年5月,他可以从事哪一行为?()
随机试题
在办理治安案件中,下列关于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有()
关于子宫肌瘤病因方面,下列不正确的说法是:
[2003年第082题]哪位现代建筑师提出“少就是多”的口号并熟练运用哪些建材?
以下有关电子回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是目前我国“世界遗产”中的唯一一处文化景观。
现在时间为6点整,请问最少过了多少分钟以后,数字“6”恰好在时针和分针中间?
(Ⅰ)证明:方程x=1+2lnx在(e,+∞)内有唯一实根ξ;(Ⅱ)在(Ⅰ)的基础上,取x0∈(e,ξ),令xn=1+2lnxn-1(n=1,2,…),证明:xn=ξ.
ActiveinOldAgeKeepsPeopleMobilePeopleover70whoaren’tactivearemorelikelytodevelopproblemswalkingorclimbin
Whereisthewom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