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的包括:( )。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的包括:( )。
admin
2009-01-19
45
问题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的包括:( )。
选项
A、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B、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C、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D、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答案
2,8
解析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情况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故BD项正确。AC项的情形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无偿收回。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I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答辩期满之前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则关于本案的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乙两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关于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性质,下列哪一项正确?()
甲企业将其设备和出产的一批汽车抵押给了乙银行,双方办理了登记,但汽车出产后,甲将其中的4辆汽车做出了如下处置:第一辆汽车卖给了丙,丙已经提货并付款;将第二辆汽车卖给了丁,丁已提货但未付款;将第三辆质押给了戊;将第四辆汽车抵押给了庚,但未办理登记。乙银行欲对
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于6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刘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产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后,又与王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王某,并于2004年5月将该房的钥匙交给
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司考.2014.3.8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得以确定的情形包括()。
张某、王某、李某合伙出资开办一食品加工厂(普通合伙企业),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由张某担任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张某在单独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时,未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以下行为。请问其中哪些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研究所拟运输装有放射性物质的铅,为了安全起见,派了有经验的老工程师朱某押队运输。因为朱某在装运时疏忽大意.使在其运输途中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刘晓(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有()
蛋白质和肽类激素传递信息借助的是离子:()
下列各项中,属于事后质量控制的是()。
()不属于HAMA精神性焦虑因子。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标榜的文官“政治中立”的本质区别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0
It’sabrandnewworld—aworldbuiltaroundbrands.Hard-charging,noise-making,culture-shapingbrandsareeverywhere.They’re
有以下程序#include#includestructA{inta;charb[10];doublec;};structAf(structAt);main(){struc
Issuesconcerninghumanlearningareamongthecriticaltopicsineducationalpsychology,childdevelopment,andcognitivescie
Insomewaystheemploymentinterviewislikeapersuasivespeechbecausetheapplicantseekstopersuadetheemployertoemplo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