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约定2017年1月1日付款。2016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2016年10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根据合同法律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约定2017年1月1日付款。2016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2016年10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根据合同法律
admin
2017-06-22
37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约定2017年1月1日付款。2016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2016年10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2016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16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16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2016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答案
A,B
解析
(1)选项AB: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选项C: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由于乙转让给丙的债权于2016年12月30日到期,而甲的债权于2017年1月1日才到期,甲无权向丙主张抵销;(3)选项D: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Gz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文件中,可以不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即可有效的是()。
从2002年起,所有上市公司必须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披露后()日内,将季度报告文本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的证券监管派出机构。
根据《公司法》规定,不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处()。
A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的有()。
当股东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时,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该比例为()。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地A公司和乙地B公司在丙地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B公司在丁地向A公司交货。后B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A公司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该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随机试题
有关酸中毒对机体影响的描述,正确的是
A.肾B.心C.肺D.肝E.脾
在五输穴中,合穴主要治疗()
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亿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下列说法不符合股权激励相关规定的是()。Ⅰ.标的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股票Ⅱ.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授予公司总经理120万股股票Ⅲ.因没有足够的资金行使权,公司一
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2009年9月1日,张某发现甲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张某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亚当·斯密最早提出经济学领域所谓的“看得见的手”。()
下列公文中,规定性程度最高的是()。
求幂级数的和函数.
下面程序的运行结果是#include"iostream.h"#definesum(a,b)a*bvoidmain(){intx;X=sam(1+2,3);cout<<x;}
Accordingtothepassage,thegreatestpartofthesolarenergythatreachestheEarthis______.Accordingtothepassage,w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