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11-10
20
问题
下列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国家作为公司的股东时,与普通公民作为公司的股东时享有的出资人权益有所不同
B、国家作为公司的股东时,其出资人职责的行使方式与公司有所不同
C、公司的财产权即股东的股权
D、公司是典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答案
B,D。
解析
《物权法》第67条规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故A选项中“不同”的说法错误。
《物权法》第55条规定,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故B选项说法正确。
公司的财产权与股权的权利主体是不同的,故C选项说法错误。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G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2012年卷二2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10题,单选)
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65题,多选)
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3题,单选)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0题,多选)
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85
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48题,单选)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随机试题
房间隔缺损杂音产生的原理是:()
在下列哪一时相中,肺内压等于大气压
电复律治疗心房颤动,术后护理不恰当的是
下列可杀灭结核分枝杆菌的条件是
甲,某市中外合资港辰化工有限公司。乙,某市物资公司。甲、乙于1993年10月30日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乙供应甲聚丙烯200吨,每吨4000元,货款共计800000元,同年12月30日前款到即发货,供方无法交货时处以总额10%的罚金,逾期交货或有其
对项目决策的后评价包括()。
程控数字交换机硬件系统组成不包括()。
1918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存款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故必须是存款人将款项交付存款机构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存款合同才成立。()(2012年下半年)
VANCL(凡客诚品),由原卓越网创始人陈年先生创立,VANCL运营所属之凡客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运作者均系原卓越网骨干班底。由欧美著名设计师领衔企划,集结顶级男装品牌经典款式之精华,同时参考亚洲男士体型特点,精选高质面料贴身制作,让用户以中等价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