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欠乙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乙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admin2008-05-12  74

问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欠乙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乙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选项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乙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将乙欠该合伙企业的20万元贷款与甲欠乙的15万元相抵销,乙偿还该合伙企业5万元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答案A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可见AD正确。该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见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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