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具有交通运输业资质,2019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1)向境内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65.8万元;向境内丙公司提供客运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7.7万元。(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50万元。(

admin2022-05-11  35

问题 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具有交通运输业资质,2019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1)向境内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65.8万元;向境内丙公司提供客运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7.7万元。(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50万元。(3)销售本公司使用过的货车,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该货车是2007年4月购入,购入价为40万元。(4)购买客车、货车用汽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5万元;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记载的价税合计为23.4万元。已知:该公司业务发生在2019年,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9年9月销项税额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865.8+77.7)÷(1+13%)×13%=108.54(万元)
B、(865.8+77.7)÷(1+13%)×13%+50×13%=115.04(万元)
C、(865.8+77.7)÷(1+9%)×9%=77.9(万元)
D、(865.8+77.7)÷(1+9%)×9%+50×9%=122.9(万元)

答案C

解析 向境内乙、丙公司提供的运输业劳务均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是9%,故业务(1)的销项税额=(865.8+77.7)÷(1+9%)×9%=77.9(万元),而业务(2)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销项税额=50×0%=0。因此,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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