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6.4m,双向跨度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

admin2016-01-11  31

问题 背景材料
    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6.4m,双向跨度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需进行专家论证。
    【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以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还聘请了外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计7人组成专家组,对模架支撑方案进行论证。
    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生情况。
问题:
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处一:本单位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专家组。 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不妥之处二: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书面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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