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28题)

admin2018-04-20  38

问题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28题)

选项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

解析 《最高法解释》第161条规定:“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解释》第164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吴某在一审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要想获得民事赔偿,吴某就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Ec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