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卷一第80题)申请人宋某委托某专利代理公司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该专利代理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按规定缴纳了申请费,申请人宋某于2007年4月30日也缴纳了申请费,由于宋某缴纳的申请费属于重缴费用,因此可以请求退款。下列关于退款手续的说法哪些

admin2018-06-28  35

问题 (2008年卷一第80题)申请人宋某委托某专利代理公司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该专利代理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按规定缴纳了申请费,申请人宋某于2007年4月30日也缴纳了申请费,由于宋某缴纳的申请费属于重缴费用,因此可以请求退款。下列关于退款手续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
B、宋某可以委托专利代理公司接收退款
C、退款请求中未注明接收退款的收款人姓名的,则退款的收款人仅能为专利代理机构
D、退款请求应当最迟于2008年4月30曰提出

答案A,B

解析 A.B.《专利审查指南2010》5-2-4.2.2.1“退款请求的提出”中规定:“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者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故选项A、B正确,符合题意。
    C.《专利审查指南2010》5-2-4.2.2.2“退款的处理”中规定:“退款请求中未注明收款人信息的,退款请求人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按照文档中记载的相应的地址和姓名或者名称退款。”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4条第4款规定:“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专利审查指南2010》5-2-4.2.1“退款的原则”中进一步规定:“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将退款请求期限延长至3年。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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