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保全(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dmin2016-06-13  26

问题 债的保全(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选项

答案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叫作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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