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选项中,依法适用回避的诉讼参与人有( )。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选项中,依法适用回避的诉讼参与人有( )。
admin
2023-02-02
28
问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选项中,依法适用回避的诉讼参与人有( )。
选项
A、证人
B、鉴定人
C、公诉人
D、翻译人员
答案
B,D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因此,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又根据该法第106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因此,使用回避的诉讼参与人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因此,本题目的正确选项是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6B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能竞争性抑制纤溶酶原与纤维蛋白之间的吸附,保护纤维蛋白不被降解的药物是
对《中国药典》规定的项目与要求的理解,错误的是
在我国,导致慢性肾功能衰竭最常见的病因是()。
确诊先天愚型的依据为()。
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论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公共基础设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在设计、建造和运营中学会________.而不是一味追求所谓的“好管理、好维护”,更不能做“甩手大掌柜”。公共服务要设身处地了解群众的感受,________体会日常的生活,真心实意给人们带来便利。依次填入画横
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刑事诉讼
郑某(16岁)、刘某(19岁)殴打万某、致万某重伤一案,经B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6年6月4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4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件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姑姑家,他认
随机试题
以连线法取肌内注射部位的定位法是()。
法洛四联症的4种病理变化中最重要的是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
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专门从事期货经营的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期货业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无需缴纳会员费。( )
下列关于企业物流活动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6年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2016年6月30日将自用房产转作出租,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产原值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经使用3年,转换日公允价值为10
材料一:王伟的故乡S村是某省一个有近千年历史的村庄。过去,淳朴、勤劳、与人为善、励志向上是这里民风的主要特征。辛勤耕作被视为本分,偷摸拐骗被视为耻辱,多数村民教育子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好好读书、清白做人”。王伟20多年前就是通过认真读书才考上大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各部、委的质询案。
(2009下项管)广义理解,运作管理是对系统______。
Onelunchtime,MayWardwasdoinghershoppinginalocalsupermarket,whenshesuddenlyslippedandfell.Shewasbadlyshak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