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林与妻子孙佳准备离婚。第一天去办离婚手续的时候,结婚证没带,办事员拒绝办理并告知他们必须带结婚证,才能办离婚证。第二天,万林与孙佳在来办离婚手续时,在来的路上,两人发生争吵,孙佳生气离开,只有万林一人来办离婚证,办事员不同意,因为《婚姻法》规定必须双方当

admin2016-08-16  37

问题 万林与妻子孙佳准备离婚。第一天去办离婚手续的时候,结婚证没带,办事员拒绝办理并告知他们必须带结婚证,才能办离婚证。第二天,万林与孙佳在来办离婚手续时,在来的路上,两人发生争吵,孙佳生气离开,只有万林一人来办离婚证,办事员不同意,因为《婚姻法》规定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后万林托关系找到了相熟的办事员,先帮万林办了离婚证,同时通知孙佳来领离婚证。离婚证办完没过几天,万林和王雨来注册结婚,孙佳一时气不过,请求撤销离婚。登记机关同意其撤销。万林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原决定。
    根据上述案件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行政法中的原则可以被孙佳运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是:

选项 A、信息真实原则
B、行政效能原则
C、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D、便利当事人原则

答案A,C

解析 选项A中,信息真实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孙佳请求撤销离婚登记,是因为其利益受到损失,该登记是在其不知的情况下进行,是违反正当程序的。所以,A项可选。
    B项中。行政效能原则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能,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本案不存在此种情形。所以,B项不选。
    C项中,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法定。因国家利益、公其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本案的离婚登记,是在孙佳不知的情况下登记的,而且《婚姻法》规定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所以,侵犯孙佳的权利。故C项可选。
    D项中,便利当事人原则是指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形。故D项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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