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的对应栏内。 [说明] 企业甲就信息化网络工程项目与承建单位乙、监理单位丙分别签订了建设合同、监理合同。承建单位乙在得到甲同意的情况下,将机房工程分包给单位丁,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几

admin2010-04-08  28

问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的对应栏内。
[说明]
   企业甲就信息化网络工程项目与承建单位乙、监理单位丙分别签订了建设合同、监理合同。承建单位乙在得到甲同意的情况下,将机房工程分包给单位丁,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几个事件。
   事件1:在机房建设过程中,分包单位丁的施工人员为了赶工期,把信号线PVC管电源线PVC管同放在一条泡沫条的槽中,造成质量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汇报了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承建单位乙和分包单位丁签发了整改通知。承建单位乙称机房工程已根据合同由分包单位丁实施,现在机房工程出现问题,应由分包单位丁承担一切责任。
   事件2:在布线过程中,承建单位乙的施工人员违反规范要求,贪图一时方便,线缆不够长,接一段了事,旁站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并报告给总监理工程师。如果继续施工,线缆将被隐蔽。所以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承建单位乙签发了“停工令”。
   事件3:在网络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设备的到货延迟使整个工期受到影响,承建单位乙向监理提交了进度变更申请。

选项

答案(1)发现机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承建单位乙说不负责任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工程分包后,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工程损害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2)总监签发的整改通知应只发给总承包单位,因为只有总承包单位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

解析 有两小问,一是发现机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承建单位乙称应由分包单位丁承担一切责任,这种态度为什么不对?二是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建单位乙和分包单位丁签发整改通知,有什么不妥之处吗?承建单位是工程的承包商,与分包单位都有责任。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承建单位,因为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发现机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承建单位乙称应由分包单位丁承担一切责任是不对的。由于只有承建单位乙与建设单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总监签发的整改通知应只发给总承包单位(承建单位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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