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唐律疏议》规定“一准乎礼”,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道德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过程中。从法与道德的角度来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唐律疏议》规定“一准乎礼”,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道德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过程中。从法与道德的角度来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dmin
2019-06-11
28
问题
《唐律疏议》规定“一准乎礼”,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道德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过程中。从法与道德的角度来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选项
A、唐律的制定者认为法律必须以儒家道德为基础
B、说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道德与法律界限模糊
C、反映了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对古代国家法律的重要影响
D、是“明刑弼教”思想的表现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3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18题)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2012年试卷一第19题)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一第19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2012—卷一—6,单)
随机试题
个人品德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倾向和特征。关于个人品德的形成,有不同的观点。下列观点中正确揭示了个人品德形成过程和规律的是()
Longafterthe1998WorldCupwaswon,disappointedfanswerestillcursingthedisputedrefereeing(裁判)decisionsthatdeniedvic
某患者腰痛伴右下肢放射痛反复发作,与劳累有关,咳嗽、用力排便时可加重疼痛。查体:右直腿抬高试验40°阳性,加强试验阳性;X线片示L4—L5椎间隙变窄。可完金排除的诊断是()
男,35岁。因刷牙时牙龈出血就诊。检查:牙龈颜色发红,龈袋深2mm,舌侧有龈下牙石,探诊后出血。该患者的CPI指数计分为()
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FIDIC合同条件中约定,因承包商的责任延误竣工时,损害赔偿金为每天1万元,该合同工程的总金额为300万元,而承包商该竣工工程的合同价为15万元,延期竣工天数为30天,合同中还约定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则在工程结算时可折减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为( )万元。
如果把进度偏差与投资偏差联系起来,则进度偏差可表示为()与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的差异。
下列属于项目贷款的用途的有()。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公安部于1999年5月10日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
可以由全国人大罢免的国家领导人员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