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杜某和精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杜某提出的赔偿186900元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请列出主要计算步骤。

admin2009-11-26  24

问题 (1)杜某和精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杜某提出的赔偿186900元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请列出主要计算步骤。

选项

答案(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补偿金,即额外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着应付经济补偿金故意不付的事实,职工就能提起额外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或诉讼。 由上可知,杜某提出的赔偿186900元合理。 计算过程如下: 精益公司应支付杜某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24600元(17800×7)和额外经济补偿金62300元(124600÷2),共计1869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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