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搜查时的下列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是( )。
某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搜查时的下列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是( )。
admin
2018-06-18
38
问题
某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搜查时的下列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是( )。
选项
A、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进行了搜查
B、未执行逮捕和拘留时,以情况紧急为由,未出示搜查证
C、探夜执行搜查,投有见证人在场
D、在某些情形下搜查的情况可以不写成笔录
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排除B项。该法第137条第1款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故排除C项。该法第138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故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rB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应急现场处置的基本原则表述错误的是()。
民爆大队民警利用流动警务室的便捷,深入辖区村庄、社区居民区、街道繁华地区张贴通告和宣传画、板报展览、现场讲解质询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让老百姓真正明白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同时鼓励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弹药并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让缉枪治爆安全
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人民警察不得从事的行为是()。
王某、姚某两名警察在一家饭馆内用餐,用餐过程中,发现邻座男子为多次倒卖地沟油的嫌疑人蓝某。王某、姚某合力将蓝某制服。由于该案牵连众多,两名警察决定尽快询问情况,避免有犯罪嫌疑人漏网。在下列选项中,哪项符合询问的相关规定?()
某市交警遵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标准,以其崭新的风貌,潇洒、刚劲和准确的指挥动作,文明的举止,热情的服务,感动了广大市民,警民关系发生重大转变,出现了“警爱民,民拥警”的现象。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是和交警的()分不开的。
某市市长在市政府门口被一女性上访人员强行拦住,要求解决房屋拆迁补偿不公的问题。女子坐地,十指紧扣,死死抱住市长大腿不放,引发群众围观。指挥中心指令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理。以下处置行为较为合理的是()。
民警甲接到王某报警称有人飞车抢夺,于是设卡拦截,因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冲卡而逃,甲驾驶警车闯红灯追赶。犯罪嫌疑人逃至一小巷,警车无法驶入,民警甲便使用公民乙的摩一托车继续进行追赶。抓获犯罪嫌疑人丙,但不慎将摩托车撞坏。对于民警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车辆拥堵路口,交警怒打车辆,叫其快走,口中说:“领导车子马上要来了,你们还不快走。”被敲打车窗的司机与交警争论,交警却说:“我只为领导服务,是领导的事情重要还是你们的事情重要。”关于此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方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
随机试题
下列各罪中只有单位可以构成的犯罪是:()
要维持曝气池的微生物正常进行生理活动,曝气池出口端的DO浓度一般宜保持不低于()mg/L。
已知A、B工作的紧后工作为C,持续时间分别为11天、15天、19天,A、B工作最早开始时间分别为第18天、第14天,C工作的最迟完成时间为第49天,则A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应为()。
(2001年考试真题)回购交易到期反向成交时,交易双方无须再行申报,由()电脑主机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和交割。
以市场为基础的协商价格作为企业内部各组织单位之间相互提供产品的转移价格,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黄山以()“四绝”著称于世。
以下是一份商用测谎器的广告:员工诚实的个人品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种新型的商用测谎器,可以有效地帮助贵公司聘用诚实的员工。著名的3Q公司在一次招聘面试时使用了测谎器,结果完全有理由让人相信它的有效功能。有1/3的应聘者在这次面试中撒谎
微分方程(y+x3)dx-2xdy=0满足y|x=1=6/5的特解。
配置WindowsServer2003DHCP服务器的第一步是,为该服务器分配一个(1)地址。对于DHCP服务组件的安装,可以选择[控制面板]→[添加或删除程序]命令,然后单击[添加/删除Windows组件]按钮来安装,也可以通过(2)来安装该服
如果在查询条件中使用通配符“[]”,其含义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