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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西湖公司和东湖公司经常性存在货物买卖。4月24日,西湖公司电话通知东湖公司发货。东湖公司遂于4月25日按照惯例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抵西湖公司。4月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西湖公司和东湖公司经常性存在货物买卖。4月24日,西湖公司电话通知东湖公司发货。东湖公司遂于4月25日按照惯例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抵西湖公司。4月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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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西湖公司和东湖公司经常性存在货物买卖。4月24日,西湖公司电话通知东湖公司发货。东湖公司遂于4月25日按照惯例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运抵西湖公司。4月26日,西湖公司又电话通知东湖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4月26日西湖公司的电话构成要约的撤回
B、4月26日西湖公司的电话构成要约的撤销
C、东湖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新要约
D、合同已经成立
答案
D
解析
悬赏广告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故A选项错误。③丙没有报酬请求权,其受领的报酬构成不当得利,乙有权请求丙返还100万元的不当得利,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④最后,根据民法理论,如果完成指定行为产生的技术成果可以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在没有约定时,由完成指定行为的人享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故甲不享有专利申请权,乙、丙均享有专利申请权,但须受先申请原则约束,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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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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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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