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6-30
27
问题
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B、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C、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D、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6条的规定,C、D项均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q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根据宪法,我国特赦了一批服刑人员。关于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乙公司因甲公司长期拖欠仓库租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甲支付租金及违约金。乙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之后,便委托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在诉讼过程中,王律师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党的领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国甲公司将其旗下的东方号货轮光船租赁给韩国乙公司,为便干使用,东方号的登记国由中国变更为巴拿马。现东方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中国甲公司中标了中东的一项工程,并向中国乙银行申请开立了独立保函,保函载明适用《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双方就单据的不符点产生争议,甲公司接受了不符点,而乙银行拒绝不符点,有关争议在中国某法院审理,依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甲向其好友乙借款100万元,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偿还20万元,期限为借款后满一年之日,第二期还款40万元,期限为借款后满两年之日,第三期还款40万元,期限为借款后满三年之日。但甲一直未依约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并在还款期满两年之后三年之内,乙要求甲还款,甲以
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
(2010年)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并发是指CPU同时进行多个计算或处理工作。()
临床表现是非特异性的,穿孔率达80%的是大网膜发育不全,穿孔率可达30%的是
A.维生素B6B.维生素B2C.维生素CD.维生素AE.维生素D牛奶经巴氏消毒后主要损失的营养素是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材料四:2018年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704万公顷,比上年减少95万公顷。其中,小麦种植面积2427万公顷,减少24万公项;稻谷种植面积3019万公顷,减少56万公顷;玉米种植面积4213万公顷,减少27万公顷;棉花种植面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2012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9月1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不足,宣告李某
套话是一种精妙、实用的语言,不是所有的语言都可以变成套话的。对此,我有几点肤浅的体会。首先,套话应该是先锋的词,时髦的词,响亮的词,上口的词,精致的词。在内容上不一般,读起来气势恢弘,流畅自如。其次,套话应该是正确的词,大家都认可的词,说上一千遍都不会挑出
Whatdoestheauthorthinkofthewords"civilization"and"culture"?Accordingtotheauthortheword"civilization"originall
Mothersinterferewiththeirchildren’slivesevenmorethanmostoffspringrealize.Thattheynagabouteatinghabitsiswellk
TheAmerican【C1】______system,isorganizedaroundabasicallyprivate-enterprise,market-orientedeconomyinwhich【C2】______lar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