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听证异同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2009-09-26  22

问题 以下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听证异同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两者都规定了依职权和依申请两种启动模式
B、行政许可法规定从提出听证至最迟组织听证的期限为20日,行政处罚法则没有规定
C、听证请求权的时效,行政许可法规定为5日,行政处罚法则为3日
D、关于听证笔录的效力,前者确定了案卷排他原则

答案A

解析 在两者启动模式上,《行政处罚法》只有依申请一种,而《行政许可法》则既有依职权,也有依申请。关于听证笔录的效力,《行政许可法》规定了案卷排他原则,而《行政处罚法》由于历史局限性没有确立案卷排他原则。《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此条即《行政许可法》案卷排他原则的立法表述。故 A表述错误,当选。B、C表述正确。《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在《行政处罚法》中没有关于最迟组织期限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听证请求权时效的规定见该法第42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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