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辨析59)我国民间有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admin2017-03-24  27

问题 (2004年辨析59)我国民间有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选项

答案(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其中书面形式是行为人以文字符号表达内心意思而订立合同的方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白纸黑字”。 (2)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也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从这种意义上说,“不容抵赖”是正确的。 (3)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不是绝对的:①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无效情形的,当事人不需要履行也不能履行。②对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因欺诈、胁迫损害相对人利益、乘人之危等而订立的合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③对效力待定合同,应当依法确认其效力。 (4)对于某些合法性债务,也不能说就不许抵赖,如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即便“白纸黑字”,债务人也可以不负实际履行义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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